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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关于东和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二期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正式稿)

来源:发布时间:2017-02-28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2016年1010日至1213日,我局对深圳市盐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依法治区办)送审的东和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二期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得到该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审计实施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审计过程中查阅了该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和报表、账册、会计凭证及合同等资料。区依法治区办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东和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二期项目经深盐发改投〔2015〕83号文批准立项,计划投资466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土基金,项目建设单位是区依法治区办。工程于2015年1015日开工,20151231日通过竣工验收,质量验收等级为合格。 

  二、审计结果和审计评价

  (一)审计结果

  该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为4,356,378.00元。经审计,审定金额为4,356,378.00元,本次决算审计无核减,详见附件。其中: 

  建安投资(工程结算)送审金额4,200,000.00元,审定金额4,200,000.00元,无核减。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在投资计划执行方面,该项目计划投资466万元,实际投资435.64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报审结算造价书与现场实际不符,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结算资料把关不够严谨

  该工程实际送审造价4,412,994.84元,实际审核造价4,372,082.46元,实际核减40,912.38元。主要核减原因:1.种植槽一,送审工程量为123.7米,经现场核实为82.79米,此项核减28,227.81元;2.施工图与竣工图均无设计种植槽二,但送审结算造价中包括该项工程量,经现场核实无种植槽二,此项核减4,248.97元。因合同约定该工程为合同包干价(4,200,000.00元),故最终审定造价为4,200,000.00元。 

  建议建设单位今后应严把工程造价结算关,督促造价咨询机构认真复核结算造价,加强工程结算的复核工作,确保造价书的准确性。

  (二)送审结算资料不完整

  送审资料中缺少投标报价明细清单、施工图纸质版和电子版,经审计组提出后,建设单位于2016年1121日补齐上述资料。 

  建议建设单位加强项目资料管理,确保送审资料的完整性,以便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未按规定时限报审竣工决算

  该工程于2015年1231日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于2016927日报审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与《深圳市盐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盐府〔201420)第二十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在6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报区审计部门审计”的规定不符。 

  建设单位今后建设的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整理项目决算资料,报送审计机关审计。

  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

  20161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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